洛栾高速嵩栾段
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及超前地质预报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服务方): 河南省交院工程测试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监督方):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洛栾高速公路嵩栾段***隧道的建设过程,通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业主、设计和施工单位建议,为保证隧道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提高隧道的建设质量提供技术指导,****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河南省交院工程测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开展洛栾高速公路嵩栾段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经三方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与技术指标
1、主要工作内容
⑴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对掌子面前方围岩情况和不良地质体采用探地雷达进行预测预报;
⑵ 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包括地表沉降、拱顶下沉、周边收敛等。
2、技术指标
⑴ 所选择的监控量测断面具有代表性;
⑵ 监控量测内容合理,方法正确、可操作性强;
⑶ 通过监控量测所提供的建议,对保证隧道施工的安全及提高施工质量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二、费用
按经三方协商过的单价进行计算,具体单价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类型 | 项目 | 单价 | 备注 |
1 | 监控量测 | 地表沉降 | 12000元/断面 | |
2 |
| 拱顶下沉 | 2500元/断面 | |
3 |
| 周边收敛 | 3000元/断面 | |
4 | 超前地质预报 | 地质雷达 | 190元/米 | |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提供所需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
⑵ 为项目开展提供一些现场必要的方便条件;
⑶ 参加部分测量方案研究工作与现场监控量测工作;
⑷ 应协助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撰写监控量测大纲;
⑵ 负责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技术方案的编制;
⑶ 实施隧道现场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⑷ 完成隧道现场资料的分析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⑸ 定期(每周)向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提交监控量测报告,并提出施工的指导性建议;
⑹ 按时提交超前地质预报报告,对掌子面前方围岩情况进行预测。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总体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⑵ 监督督促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
⑶ 做好监控量测和超前预报相关费用的代扣代付。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30日。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正常工作以后,应每两个月计量一次,甲方应按合同单价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2、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完成相应的报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如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超出工期期间除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正常计量外,甲方每月需额外支付乙方费用5万元。
4、相关费用应由丙方代扣代付。
六、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⑵ 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实际履行意义的;
⑶ 三方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支付费用不得追回,且应结清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全部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时,除返回甲方已支付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5%的违约金。
八、其他
1、签约各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2、合同执行过程中,三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应在三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提出变更内容,并签订书面协议。
3、项目成果报告由合同三方共同享有。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附件: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预估工作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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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标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河南省交院工程测试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