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1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机具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有效。
(3) 机具运行中不得检查、移动工件,需要时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
(4) 作业中,操作和辅助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 现场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应根据设计规定选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装前应逐根检查,确认合格。
(6) 现场加工场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 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 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 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9)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 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7) 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车时应均衡卸料,严禁撒把。
2) 装车物料码放应均衡,保持车辆平稳。
3) 运输模板、钢筋、小构件等应捆绑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运输行驶应缓慢,控制速度。
5) 在沟槽边卸料时,距沟槽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围内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断管子或坡口加工时,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应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处不得直接用手摸触,切口应倒钝;切断管子宜使用切管机,不宜使用砂轮锯。
(3) 管子坡口加工现场应设标志,周围不得有易燃物,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应采取措施保护。
(4) 切管机、坡口机等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作业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由电工检查处理。
(5) 用手锯切管时工作台应安置稳固;切断时用力应均衡,不得过猛,手脸必须避离锯刃、切口处;加工件应垫平、卡牢;手锯锯片应为合格产品;切断部位应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与支架制作
(1) 管件与支架等制作应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管件对接时主管必须垫牢,调整精度过程中,严禁摘钩,严禁将手放在管口间。
(3) 现场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机具时,支架施焊未完成前严禁摘钩。
(4) 弯管机弯管时,应采取防止被夹持管子失稳和防夹手的保护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应对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坠落措施。
(6) 使用机械切板、投孔时,应将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触摸切口、孔口和机械传动机构。
(7)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认安全。
2) 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 支、拆作业平台时,应划定作业区,由作业组长指挥,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4) 作业平台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脚手架应置于坚实、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支搭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
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平台边缘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等攀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