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楼
业 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用 途: 法庭、办公
建设地点: 上海市肇家浜路襄阳路
建筑规模: 35000平方米
占地面积: 20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35000平方米
使用面积: 28000平方米
绿化面积: 5600平方米
容 积 率: 1.80
设计时间: 2001年03月
竣工时间: 2003年12月
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钢结构
主要室内外装修材料: 铝板+点支撑玻璃幕墙+自动控制铝合金遮阳系统
参与设计人员名单: 卢志刚、雍俊、仇嵘刚、郭俊倩
作品简介:
在设计的初始阶段,我们力求把握住现代法院建筑的时代面貌,在不规则的基地中,寻找一种理性的秩序与场所。建筑基地位于上海市中心区的肇家浜路襄阳路,周边环境对于建筑的产生过程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创作者着力营造建筑的亲和力来削减原有法院建筑模式的威压与严肃感。力求以一种文化的思维去创造一种根植于人们心中熟悉的形象尺度,我们提炼的不是具体的形象,传统的认知,而是这种形象与认知中所蕴藏的文化气味,精神底蕴,提炼一种审美之外的本质所具有的生命效果,它被以一种现代的材料及构造叙述着。置身于城市空间的共同作用中,建筑本身的特性通过简洁的语言及大块面的虚实转换得于体现。建筑主立面内凹为弧线,形成后退的城市广场,广场的烘托,不仅成就了建筑的震撼力,亦起到了建筑与城市的“缝合”作用。建筑不再是孤立的、游离于城市的肌体之外,而是以一种有机的内在脉络,与城市联结在一起。我们期待着这样一种过程,从设计到营造,从竣工到使用,建筑逐渐呈现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面。面对不规则的基地,我们用一种连续的曲线来使之融合,连续的曲线也使不规则的基地,丧失了原来坚硬、不可调和的维度,继而创造了一种流水般动态的、绵延的连续空间,结合中部的透明体,我们迎来了一个渐进的建筑序列,变化的面使长度变得生动而有趣味。
完整的视觉影像在城市的连续界面上呈现出强烈的震撼力,使跳跃的街道在基地范围内有了暂时的停顿。法院建筑的威严与气势以一种现代的手法得以体现。一反传统法院建筑的构成语素,以大块面的金属结合透明玻璃,来勾勒新时代法院的新形象,内部是高效而简洁,外部不同方向的线被终结于一个灰色的入口空间,不同时段的光影变化,赋予了这个宏伟的入口空间一种万变的生命力。平和的建筑走势在入口部位构成视觉的焦点,在建筑与城市之间形成诗性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