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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384.3-2015GB/T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一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一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本部分为GB/T18384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8384.3一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与GB/T18384.3一2001相比,除章条结构差异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删除了GB/T19596中已经界定的术语和定义(见2001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定义(见3.1):增加了“A级电压”的定义(见3.2):增加了“B级电压”的定义(见3.3):增加了“基本防护”的定义(见3.4):州绿离餐慢修改了“电位均衡”的定义(见3.7):增加了“电力系统负载”的定义(见3.8):修改了电压等级的划分(见第4章,2001年版第4章):增加了标记的要求(见第5章):修改了基本防护失效情况下的防护(见6.3,2001年版的5.3、第6章);修改了绝缘电阻的要求(见6.3.2,2001年版的6.2):增加了电容耦合的要求(见6.3.3);增加了断电的要求(见6.3.4):修改了遮栏/外壳的要求(见6.6,2001年版的6.3):修改了绝缘电阻的测量方法(见7.2,2001年版的6.2.2):修改了耐电压性试验方法(见7.3,2001年版的6.2.3);修改了电位均衡的试验方法(见7.4,2001年版的6.4):修改了防水的要求(见第8章,2001年版的第7章)。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06469-3:2011《电动道路车辆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本部分与IS06469-3:2011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副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GB/T19596中已经界定,见第3章;删除了IS06469-1:2009中第4章环境和操作条件的说明,相关内容在实验条件中已包含,后面章节顺序依次提高,见第4章;增加了防水的要求;副除了关于REESS碰撞试验的要求,中国有对应的碰撞标准,后面章节顺序依次提高,见第7章。蜀素前网Z.Z心.ET
GB/T18384.3-2015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思爱翼工业科技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英男、徐志汉、熊良平、刘凌、黄中荣、陈顺东、刘桂彬、徐军辉、许志光、沈剑平、崔凤涛、朱晓明、缪文泉、张天强、黄敏、倪新宇、苏岭、朱道平、蒋时军、王洪军、仇杰、杜志强、黄忠文、方运舟、隋涛、范大鹏、付鑫、王侃、张相杰、洪洋。本部分于2001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J.NE0理蜀素村网Z.Z心.ET
GB/T18384.3-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1范围GB/T1838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电力驱动系统和传导连接的辅助系统(如果有)防止车内和车外人员触电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参照执行。本部分不适用于非道路车辆,例如物料搬运车和叉车。本部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要整雲两2NE可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一2008,IEC60529:2001,IDT)GB4943.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一2011,IEC60950-1:2005,MOD)GB/T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GB/T5465.2-2008,IEC60417DB:2007,DT)GB/T16935(所有部分)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IEC60664(所有部分)]GB/T18384.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18384.1-2015,1S06469-1:2009,MOD)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19596一2004,1SO8713:2002,NEQ)3术语和定义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可充电储能系统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REESS可充电的且可提供电能的能量存储系统。如蓄电池、电容器。3.2A级电压voltage class A electric circuits最大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30Va.c.(rms),或小于或等于60Vd.c.的电力组件或电路.1蜀素前网Z..NWET
GB/T18384.3-2015下措施的一种或多种来确保安全:一应持续或间歇的监测绝缘电阻,如发现绝缘电阻损失,应有适当的警告:根据车辆的运行状态可以关闭B级电压系统,或限制B级电压系统的激活。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代替基本绝缘。在基本防护之上增加一层或多层绝缘,遮栏和/或外壳。在车辆整个使用寿命中,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和耐久性的刚性遮栏/外壳,注1:某些种类的电池冷却液的退化,会发生绝缘电阻低于要求的最小值的情况。注2:多个绝缘电阻检测系统应相互协调和配合,例如在充电过程中。注3:B级电压电路传导连接到电网时其绝缘电阻可能接近于0。注4:附加的绝缘层、双重或加强绝缘包括但不限于B级电压布线的绝缘。注5:刚性遮栏/外壳包括但不限于,动力控制器的外壳、电机外壳、连接器的外壳等,它们可以单独用来替代基本的遮栏/外壳来满足基本防护和单点失效情况下的防护。6.3.22传导连接到电网的B级电压电路传导连接到电网的B级电压电路的绝缘电阻应满足6.10.2.1的要求。6.3.3电容耦合6,3.3.1B级电压电位和电平台之间的电容耦合通常由Y电容器或寄生电容耦合产生,用来实现电磁兼容。6.3.3.2当人与B级直流电压接触,为应对上述电容耦合放电产生的流过人体的直流电流,应满足下述选项之一:典可莲索”.S心任何带电的B级电压带电部件和电平台之间的总电容在其最大工作电压时所存储的能量应小于02J。总电容的计算应依据相关部分和部件的设计值。6.3.3.4规定的直流B级电压电路的其他机械或电气方法防止接触。6.3.3.3当人与B级交流电压接触,为应对上述电容耦合放电产生的流过人体的交流电流,应满足下述选项之一:一用GB4943.1的方法测量,流过人体的交流电流不应超过5mA,—6.3.3.4规定的交流B级电压电路的其他机械或电气方法防止接触。6.3.3.4其他机械或电气的防止接触的方法包括:—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替代基本绝缘;在基本防护之上增加一层或多层绝缘,遮栏和/或外壳;在车辆整个使用寿命中,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和耐久性的刚性遮栏/外壳。6.3.4断电出现问题的B级电压电路可以选择采用断电的方式作为保护措施。可用监测电路内的故障或发现事故作为判断条件,来进行断电。切断供电的电路应在车辆制造商根据预测的故障和工作状态所设定的时间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交流电路电压应降低到30Vac.(rms),直流电路电压应降低到60Vd.c.,或以下;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6.4触电防护替代方法作为6.3的替代方法,车辆制造厂商应进行适当的危害分析并立一系列预防单点失效情况下触理筑素衬网Z.ZS沁
GB/T18384.3-2015电的有效防护措施。6.5绝缘要求如果不是通过隔离,而是通过绝缘材料来提供触电防护,则电气系统的带电部分应当全部用绝缘体包裹,并且除非破坏否则无法去掉。绝缘材料应能承受电动汽车及其系统的温度等级和最大工作电压。绝缘体应有足够的耐电压能力。按照73所述进行试验不应发生绝缘击穿或电弧现象6.6造栏/外壳的要求6.6.1通则如果通过遮栏/外壳来提供触电防护,则带电部分应当布置在外壳里或遮栏后,防止从任何通常的方向上接近带电部分。遮栏/外壳在正常的运行条件下根据生产厂商要求应可以提供足够的机械阻力。如果遮栏/外壳允许直接进入,则只能通过工具或维修钥匙打开或去掉,或者有某种方法使B级电压带电部分断电,例如互锁。6.6.2防护等级6.6.2.1遮栏/外壳的防护等级遮栏/外先应至少满是B8中规定的X以B防护等级的要承SC客舱和行李舱的遮栏/外壳应至少满足GB4208中规定的PXXD防护等级的要求。6.6.2.2连接部分的防护等级如果连接部分可以不用工具断开,且在不接驳的情况下带B级电压,则在未连接的情况下应至少满足GB4208中规定的PXXB防护等级的要求。充电的要求见6.10。6.7绝缘电阻要求6.7.1通则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至少大于100/V,交流电路应至少大于500n/V.整个电路为满足以上要求,依据电路的结构和组件的数量,每个组件应有更高的绝缘电阻。如果直流和交流的B级电压电路可导电的连接在了一起(如图2),则应满足以下两种选择中的一种:一选择1:组合电路至少满足500/V的要求,或者一选择2:如果交流电路至少应用了一种6.7.2规定的附加防护方法,则组合电路应至少满足100/V的要求.5蜀素村网Z.Z沁.WET
GB/T18384.3-201522R>500nV4R.>100V4)选择1b)选择2说明:1一燃料电池系统:2一动力电池:3一逆变器:4一电平台。·交流电路,图2直流、交流电路传导连接的B级电压系统绝缘电阻的要求6.7.2交流电路的附加防护方法应用以下方法的一种或多种方法附加或替代6.2所述的基本防护来起到单点失效后的防护作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替代基本绝缘:附加一层或多层绝缘体、遮栏和/或外壳,在车辆的整个寿命期间,采用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久度的刚性遮栏/外壳来应对故障。6.8绝缘协调B级电压的组件和线束应满足GB/T16935中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的相关要求,或满足73耐电压性的要求。6.9电位均衡要求所有组成电位均衡电流通路的组件(导体、连接部分)应能承受单点失效情况下的最大电流。电位均衡通路中任意两个可以被人同时触碰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阻应不超过01Q.6.10车辆充电插座的要求6.10.1防护方法车辆充电插座在断开时应至少满足下述一种要求:—使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在1s内断电,断电电路应满足6.3.4的要求;满足GB4208中规定的PXXB的要求并在厂商规定的时间内断电。6.10.2车辆充电插座接地和绝缘电阻的要求6.10.2.1传导连接到电网的车辆充电插座车辆充电插座传导连接到电网,应有一个端子将电平台与电网的接地部分连接。充电接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当充电接断开时,至少要1MQ,6.10.2.2非传导连接到电网的车辆充电插座车辆充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车辆充电插座的电路,当充电接断开时,应满足6.7的要求。6理蜀素村网Z.Z心.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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