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第一章 规划导则与基础
一、规划背景
1.规划导则
(1)规划区范围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苏州市城区西部太湖东岸,属吴中区。是国家旅游局批准的首批十二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国家批准的度假区面积为11.2平方公里。由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行政区划调整,苏州市政府将光福、西山两镇归入度假区,形成了陆域面积达161.53平方公里(含岛屿)的行政地域范围。规划区域的地理坐标为北纬31°03′-31°28′,东经119°50′-120°22′。北连东诸镇,东与藏书、胥口两镇接壤,并与东山镇隔水相望,西及南滨临太湖。本次规划的地域范围包括西山镇和光福镇在内的161.5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及度假区周围部分水域。(2)规划性质
因为苏州太湖国家度假区的资源与区位,在长江三角洲的旅游地位和苏州的社会经济地位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度假区的现状问题与近期开发建设的观点存在众多不同意见,规划首先需要确定度假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概念框架。因而,规划性质确定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概念性规划”。(3)规划指导思想
· 经验借鉴。根据我们对国际著名旅游度假区(加勒比沿岸、夏威夷、澳大利亚、新西兰、地中海地区以及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研究,结果发现:其旅游发展都是建立在当地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之上,或以当地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利用,或以当地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即使是一些娱乐性旅游项目,也是以当地的资源、环境、文化为基础而发展的,并且追求空间上的和谐性和时间上的延续性,也因此形成了旅游地间的差异性和旅游地特色的独异性,这是这些旅游地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 苏州太湖度假区规划指导思想:植根于地方优秀文化,融合于自然山水环境,满足于现代“休闲度假”、“商务会议”的旅游功能需求,营造与市场需求相切合的高档次、高品位、高效益的精品旅游项目,以此为契机和龙头,带动整个太湖度假区成为具有吴文化与湖光山色等浓郁地方特色和鲜明旅游形象的国家级精品特色旅游度假区。(4)规划原则
·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 · 有效保护资源与环境,强化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 积极维护和发掘本地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 · 市场导向、弹性规划原则 · 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5)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 国标《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江苏省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浙江省旅游业“十五”计划与至2020年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主要问题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现状问题较多,其中既有本度假区的特殊性问题,也有其他国家旅游度假区和苏州市域其他旅游区相类似的一般性问题。(1)特殊性问题
· 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长远国家级精品旅游度假区营造之间的矛盾
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有常住人口10.46万人,其中的西山镇有多个省级贫困村,2001年整个度假区的人均GDP是其所在的吴中区的88.2%;是同期苏州的67.5%。脱贫致富与发展经济是度假区管委会和当地居民近期最为迫切的需要。度假区的资源与环境,度假区的国家级品牌与地位,度假区所依托的腹地区
本站所有资源由用户上传,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商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己承担!素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