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上轮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
根据国务院国函[1992]134号关于建立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批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于1991年8月正式成立。1993年11月,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多年来,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在该规划的指导下,度假区有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规模,先后建成了太湖大桥、太湖明珠水上乐园、湖滨大道、多处景观房产建设等一批项目,以高尔夫球场为代表的一批项目即席开工建设,供水、供电、道路交通、通讯和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已初具规模。
规划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以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准确把握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职能与性质,道路布局结构合理,对湖滨的控制较为准确。实施至今,区内大的路网及用地布局均得到了严格控制,湖滨大道的建设使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已见成效,但总体发展速度不够均衡,东部地区末得到充分的发展,旅游项目及设施发展速度不快。
第2条 本次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
1.规划调整的迫切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尤其是旅游度假经济的超常发展,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原有的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其次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区域范围在2002年3月有了一个大的调整。西山镇与光福镇并入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加上1996年叶山岛并入的小调整,已有两次调整)这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环太湖旅游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调整重点
a.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自然环境,努力营建环境优美,个性鲜明的生态化旅游度假区中心区。
b.高起点发展,加快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
c.明确职能,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区域明确为整个新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中心区,主要承担服务职能。设中心商务区、文化中心、行政中心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度假服务区。
d.继续贯彻城市设计的思想和手法,营造丰富的生态景观空间。强化以“水”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特点,强化滨湖、滨水绿地系统的建设。
e.进一步加强度假区中心区道路系统与周边大文通的联系,强化中心区与区域道路系统的衔接。
f.调整并完善中心区内部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尤其是完善客运中心、公交站场、停车场等客流交通设施,并在主要交通集散点形成换乘。
g.合理调整用地构成,优化空间结构,适当增加旅游设施和生态绿化用地,适当增加服务设施用地以强化中心区的服务功能。
h.调整高档居住用地的比例。
第3条 本规划是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内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4条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内建设项目除执行本文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及苏州市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5条 规划期限 2002年-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范围、性质与目标
第6条 规划范围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位于苏州市区西南部,基地呈半岛向西突出太湖。规划区东起胥口镇西,西至渔洋山太湖边,南至长沙岛、叶山岛,北依塘河,蒋墩一线为界。规划面积16.53KM2。(注:原规划总面积为11.2KM2 与现规划面积16.53KM2之不同是由以下两个因素造成1.叶山岛的并入;2.航测精度的不同,新航测图精度高)
第7条 规划性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现中心区)为原全国已批复的十二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规划立足保护好度假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民俗人文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为具有国际同类地区水准,集风景观赏、休闲体育、美食度假,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的旅游度假区。
第8条 规划目标
1.加强生态保育营造自然景观
在总体规划设计上始终坚持生态第一的观念,从生态环境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生态环境。在满足开发建设的同时,确保原有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制止对自然环境的消极作用,保护和维护原有生物群落,提高自然环境的复苏能力。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建设、旅游度假开发协调发展。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是前提,风景建设是手段,旅游度假开发是结果。
2.创造“神奇”的旅游环境
在景观环境规划设计上,烘托出一个“神”字。即要让游人在踏上通往度假区道路的第一站时,就深切地预感到“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保存着吴文化的风士人情和令人神往的自然风光”,从而大大激发游人“一游到底”的旅游热情。
3.完善服务设施,促进中心区职能的转变
为促进整个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的发展,适应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区划的调整,中心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必须做到高品位、高质量,接待服务和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相融合。中心区的职能从原来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多功能的旅游、度假及服务功能转变成以中心服务功能为主的,服务于整个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职能。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第9条 规划依据
1、国务院国函[1992]134号关于建立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2、国务院国函[1993]83号关于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两个度假中心更名的批复;
3、国务院国发[1992]46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一九九二年七月向中央上报的苏州胥口旅游度假中心总体规划报告。
5、国务院关于发布《风景名胜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家[1985]76文件)
6、《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载建[1993]848号文件)。
7、省政府关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8、1995~2001年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划与实施纲要。
9、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2002年12月)
第10条 规划原则
在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的规划中积极贯彻“12345”规划原则。
1、“1”即一个“减法”原则
在度假区的规划设计中,充分利用现有的景观资源规划旅游项目和设施等完全融入自然环境中,少做人造景观,在优美如画的自然环境中,竭尽可能体现度假区的生态环境和人文化特征。
2、“2”即“二无”原则
在度假区的规划设计中,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观念。各项规划设计均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和基础,确保做到规划建设无污染、无破坏。
3、“3”即“三核心”原则
首先,在基地的规划设计中,以生态一体育一文化三者为核心,注重文化风俗,注意自然环境,注重人的活动与感受;其次,在旅游结构关系上,突出度假区的规划性质。
4、“四高”原则
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高效益。
(1) 高起点
对于度假区的规划来计,其定位放在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起点目标上。
(1) 高标准
界于规划的高起点,规划组织也应高标准,严要求,因此,本规划方案要以高标准来衡量和检验,做到观念先进、构思新颖、方法科学。
(2) 高品位
度假区的规划强调以文化气质为灵魂,生态环境为目标,不搞欧美卡通式的新奇巧丽,文化娱乐为民俗文化为主,突出地方地域特色,与城市性大众娱乐形式成对比,提高品位。
(3) 高效益
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在高投入、高速度的前提下,产生高效益。而在高效益中,要以生态效益、文化效益、体育效益放在前提位置,在可持续发中追求高经济收益。
5、“五特色”原则:
(1)湖光山色:度假区濒临太湖,周围山迥水抱、湖湾路曲、湖面浩荡、岛礁浮沉于波涛之间。
(2)瞬息万变:度假区四季景观不同,随着时间的变化,基地自然景观也不断变化,给人丰富的时空感受。
(3)生态环境:度假区目前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基地的规划设计将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的原则,将度假建设为生态环保型旅游度假区,以自然生态的景观面貌展现给游客。
(4)自然天成:度假区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地开展,遵循基地的原有特征,通过规划布局使规划建设内容与自然环境充分融合,从而达到“虽为人工、宛若天开”的意境。
(5)源远流长: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满足近期旅游度假发展的要求,同时对以后的旅游度假开发打下基础,并为日后的建设留下发展空间。
第四章 规划面向客源
第11条 旅游面向客源
度假区中心区客源市场总体格局,以区内市场为基础,以国内市场为主体,近期在继续发展扩大区内市场的基础上迅速扩大沿海发达地区及大中城市市场,中远期看好境外尤其是美、欧、日、澳、东南亚、港澳台市场,采取以中远距离高层次旅游者为主要对象的市场策略。
第12条 度假面向客源
本度假区中心区度假市场总体局以本地市民为基础,国内客源市场为主体,远期逐步发展港、澳、台等海外市场。
第五章 总体规划布局
第13条 布局意图
1、有计划分等级的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利用、开发措施。从整体上考虑,其基本序列是越靠近山体和湖面的地区,开发强度越低。
2、强调旅游感受的差异性和旅游活动整体连续性,注重整体旅游路线的节奏感和景点间的连续性。
3、扩大旅游市场,提供丰富的旅游产品。系统考虑景点的特色及相互关系、关联和游客的旅游心理,设立不同的景点主题,提供特色旅游,同时强化旅游线路和交通方式的选择性组合。
第14条 规划结构
从度假区的功能要求和特有个性出发,规划结构应主要表现在游览景区,旅游景点和游览道路之间的网络关系,达到以风景促进旅游,以旅游带动产业发展的规划发展目标。
1旅游景区结构:九大游览景区、十四个旅游景点。
2用地布局结构:七大功能区。
3道路交通结构:“一带、二环、三纵”的路网结构。
第15条 功能分区
规划对度假区土地划分为七个功能区,即生态湿地区、吴文化区、体育休闲区、居住生活区、生态休闲区、接待中心区、高档住宅区。
第16条 生态湿地区
度假区的主要功能区之一,集中体现度假区规划设计的一大主题------生态。安排水生植物观赏、生态农业观摩、生态知识教育、鸟类观演、栈道游览等旅游项目以及芦苇荡、生态湿地等完全自然景观、充分展示自然、生态景观的乐趣与魅力。
第17条 度假别墅区
位于度假区东部,该区主要布置高档别墅区。
第18条 休闲体育区
度假区的主要功能区之一,充分体现度假区规划设计的一大主要功能-----———体育旅游。
第19条 居民活动区
该区位于度假区的北部,度假区旅游服务人员居位的地方,西部濒临太湖。注意临水景观效果,居位建筑组织体现生态观念,构建生态示范居住区。
第20条 生态休闲区
位于渔洋山上,利用渔洋山山高林密、清静幽闲的自然环境,开展富有探险、刺激的旅游项目,如攀岩、滑翔、缆车等,同时成立拓展中心,展开强调集体主义、或个人智慧的拓展运动,也可安排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登山等体育旅游项目。
利用昙花庵进行宗教活动。
第21条 接待中心区
位于渔洋山山麓,东部邻邻高尔夫球场。安排商业,旅游产品展销以及宾馆酒店等,主要为游客的购物、美食、住宿等提供完善的服务,使游客“游”在太湖、“玩”在太湖、“吃”在太湖、“住”在太湖和“购”在太湖。
第22条 高档别墅区
是指太湖大桥连接的两个岛屿,长沙岛和叶山岛,该区主要布置度假别墅,还有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安排湖岛观光、垂钓、迷你高尔夫等旅游项目,强调度假区环境的安逸、清净,有桥岛风光,岛屿特色鲜明,增加游兴。
第23条 地块划分及指标的确立
为了更好地实现分期分区开发的形式,并保证长期滚动开发,能体现整体规划的精神与特色,对度假区用地进行地块划分并确定一些指标。
1.地块划分
地块划分基本以道路、河流、山体等进行划分,以保证长期滚动开发的进行。同时,基于旅游整体化、一体化的需要以及植物生长的特征、地块的边界划分以一定宽度的地带作为边界“线”。使之具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