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临汾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本规划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本规划是依法制定的临汾市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凡在本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编制的各类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也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在原《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2—2000年)的基础上修订编制的。对本规划的调整、修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8年);
4.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
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1995年);
6.《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
7.《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2000年)。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区域性原则
从区域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
2.动态性原则
规划放眼未来,充分考虑临汾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和所处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尊重城市建设动态性的原则,使规划的长远性和现实性相结合,保持规划的弹性。
3.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坚持整体和综合的观念,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4.特色原则
充分挖掘临汾市历史文化特色和其所处地区的自然地形地貌特色,塑造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5.有序健康发展原则
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绿地和公益性设施用地,促进城市有序健康地发展。
6.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 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1.促进市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
2.合理确定城市性质与职能,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协调健康发展。
3.注重一河两路沿线城市在产业结构上的互补协作,培育大临汾城市群。
4.科学合理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布局形态。
5.整治旧城与城中村,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城市发展机理。
6.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和城市历史文化,营造城市特色。
7.梳理城市道路交通,保障城市交通顺畅。
8.形成多中心的城市格局,确保城市健康发展。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0—2020年
第七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由两部分组成,即城市建设控制区和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为380km2。
城市建设控制区东起(由南至北)小程村、李堡、东孔郭、土门,西至329国道;南起(从西至东)伍默、杜村、柴村、勒家庄,北至(从东至西)南庄、南羊獬、南太涧、东洋、土门。面积约为240km2。
水源保护区北起雅儿沟,南至梁段;西起秦王山,东至堆坡、王庄一线。面积约为140km2。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区域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八条 区域发展战略目标
近期: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打基础、调结构、治环境”三件大事,实施“特色农业、工业优化、科教兴市、城镇扩张、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努力实现在全省率先发展和建设中西部强市的目标。
远期: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九条 区域发展战略重点
(1)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2)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实施特色农业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
(3)拓宽经济增长领域,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等第三产业。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十条 城镇发展战略重点
(1)调整优化城镇职能结构——推进综合性城镇职能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对区域的带动和辐射能力,增强整个区域及城市的竞争力。
(2)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高中心城市(临汾市市区)的区域地位,整合城市与区域关系。
(3)推进工矿城市的深度城镇化——以工矿城市的经济结构转型为重点。
(4)积极发展小城镇——重点培育“一河两路”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域中心和中心镇。
(5)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与效益——实现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景观城镇化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 城镇发展战略构想
以临汾市为市域中心、侯马市为市域次中心,以中部五个重点县域中心和东西10个山区县城及重点中心镇为增长极点;以连接中部平川7县市的交通干线(祁临-临侯-侯运高速公路、吉县-临汾-长治高速公路、阳侯-侯禹高速公路和南同蒲铁路、侯月-侯西铁路)形成“士”字型区域发展主轴线;引导各种生产因素和产业向增长极点和发展轴线集中布局,通过点轴的发展与辐射带动,逐步向网络开发模式过渡,形成中部、东部、西部三个经济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中部经济区:包括尧都、侯马、霍州、洪洞、襄汾、曲沃、翼城七个平川县(市、区)。今后应重点发展精品农业,建设优质专用小麦和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工业发展以焦化、铸造、冶炼、轻纺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为重点,积极发展煤炭化工、染料化工、医药化工、生物化工、机电设备、新型建材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以旅游、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和社区服务等为主的第三产业,加强交通、电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西部经济区:包括西部山地和沿黄丘陵区的汾西、蒲县、乡宁、隰县、永和、大宁、吉县七个县。今后应狠抓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培育本经济区的主导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重点发展生态型农业,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积极发展林果业,建设生态林基地、红枣和水果基地;工业发展的重点是建设乡宁、蒲县两个焦化工业小区,积极发展林果产品加工业;依托黄河壶口瀑布、人祖山、五鹿山、小西天和东岳庙等景区景点,大力发展旅游业。
(3)东部经济区:包括东部丘陵区的古县、安泽、浮山三个县。今后农业发展方向为特色种植业(优质谷子、玉米基地)、林果业(生态林基地、优质核桃基地)和畜牧业(养牛基地、波尔山羊和小尾寒羊基地);工业发展以焦化、冶炼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二条 2000年,临汾市域总人口为395.03万人。规划2005年市域总人口415万人;2010年市域总人口42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456万人。
第十三条 2000年临汾市城镇化水平26.87%,城镇人口106.14万人。规划2005年城镇化水平为30-32%,城镇人口125-133万人;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34-36%,城镇人口146-154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3-45%,城镇人口196-205万人。
第十四条 规划期内,临汾市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机制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包括资源型经济转型、经济组织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城镇化体制创新(包括户籍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建设投资体制等城镇化政策环境的改善)和城镇化加速阶段城镇体系的自组织机制等。
第三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规划采用点轴开发模式(中部平川区)和据点开发模式(东西山区)。以临汾市为市域中心、侯马市为市域次中心,以中部五个重点县(市)域中心和东西十个山区县城及重点中心镇为增长极点。沿中部平川区的南同蒲铁路——大运高速公路、侯月和侯西铁路――侯禹和阳侯高速公路、临长——临吉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形成“士”字型区域城镇发展一级轴线,沿209国道、洪永——霍桃——霍沁等公路形成区域城镇发展二级轴线。
第十六条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规划市域主要城镇职能详见表1。
临汾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表1
职能等级
| 职能类型
| 城镇名称
|
区域性中心
| 综合型
| 临汾
|
区域性次中心
| 交通枢纽型
| 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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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县(市)域 中心
| 工矿型
| 霍州、翼城(唐兴)
|
| 轻型工业主导型
| 襄汾(新城)、曲沃(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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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主导型
| 洪洞(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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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中心
| 工矿型
| 古县(岳阳)、乡宁(昌宁)
|
| 轻型工业主导型
| 安泽(府城)、浮山(天坛)、蒲县(蒲城)、大宁(昕水)、永和(芝河)、隰县(龙泉)、汾西(永安)
|
| 旅游主导型
| 吉县(吉昌)
|
中心镇
| 工矿型
| 赵城、台头、光华、南梁、黑龙关
|
| 工贸型
| 汾城、屯里、堤村、明姜、甘亭、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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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型
| 广胜寺、曲村
|
一般建制镇
| 工贸型
| 其他建制镇
|
第十七条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市域主要城镇等级规模详见表2。
临汾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表 表2
等级
| 规模(万人)
| 城镇名称及人口
|
Ⅰ
| >50
| 临汾(55)
|
Ⅱ
| 20-50
| 侯马(32)、霍州(23)
|
Ⅲ
| 10-20
| 洪洞(大槐树镇)、襄汾(新城)、翼城(唐兴)
|
Ⅳ
| 5-10
| 乡宁(昌宁)、曲沃(乐昌)、赵城
|
Ⅴ
| 2-5
| 浮山(天坛)、古县(岳阳)、安泽(府城)、蒲县(蒲城)、隰县(龙泉)、永和(芝河)、大宁(昕水)、吉县(吉昌)、广胜寺
|
Ⅵ
| <2<>
| 其他建制镇
|
第十八条 中部“一河两路”经济带城镇协调发展
(1)在发展战略上,实施适度倾斜的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促进临汾(尧都)、侯马等核心城市的产业升级,带动“一河两路”经济带城镇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加快侯马与曲沃的一体化进程,在更大范围内解决侯马市的发展空间、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抓好霍州、洪洞、襄汾、翼城等重要节点城市的建设,提升其经济实力与集聚规模;加强重点中心镇建设,推进乡镇企业转型与工业小区建设;强化沿线城镇之间的职能分工,密切相互间的技术经济联系,提高城镇及区域整体竞争力。
(2)在协调和发展策略上,重点在城镇布局、交通建设、土地利用、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协调。
第四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九条 规划期内,临汾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思路为: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黄河文化为龙头,以根祖文化为基石,以休闲度假为延伸;打造旅游精品,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行业发展,带动产业升级,建设全省重点旅游经济强市。
第二十条 全市共划分为三个旅游区、一个优秀旅游城市。
(1)黄河文化旅游区:位于市域西部,为省级旅游重点发展区——晋南黄河根祖文化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发展旅游产品:吉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区、晋陕峡谷探险游(孟门、石门、龙门、吉县柿子滩旧石器遗址、乡宁师家滩民居)、吉县克难坡第二战区司令部旧址、人祖山、蒲县东岳庙、隰县小西天、永和关、大宁二郎山等。
(2)根祖文化旅游区:位于市域中部,为省级旅游重点发展区——晋南黄河根祖文化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发展旅游产品有:霍州州署、洪洞大槐树(广胜寺、苏三监狱)、尧庙——尧陵、姑射仙洞风景区、丁村遗址及民居、汾西师家沟民居、晋国遗址。
(3)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其主要发展旅游产品有:中镇霍山(七里峪国家森林公园、陶唐峪、悬泉山)、安泽生态度假区(黄花岭、安泰山、沁河、小农庄)、翼城历山自然保护区、乡宁云邱山、曲沃太子滩农业观光示范区、隰县万亩梨园观光区、侯马泰秦温泉等。
(4)优秀旅游城市:临汾市区,作为晋南地区的首位城市和市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其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条件对全市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临汾市区的发展应以“尧文化”、“花果城”、“滨水城市”为主导性特征,形成以尧庙、尧陵、姑射仙洞、鼓楼、铁佛寺为主要内容的尧文化旅游系列,进一步配套和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把临汾市尽快建设成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第二十一条 发展对策与措施:
(1)改革投资体制,拓宽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