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一、全楼(车库、商业、自行车库、公寓式酒店)共同分摊部位:
1、地下四层: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控制室、生活泵房及控制室、中水泵房;
2、地下二层:电信室;
3、地下一层:变配电室及值班室、电缆室、派接室、物业办公用房、物业库房、走道、物业用淋浴间、排烟机房、强电间、弱电间、楼梯间、电梯间、前室、管道井;
4、首层:消防及保安监控室、电梯间、前室、楼梯间、管道井;
5、机房层:消防水箱间、走道。
二、商业、公寓式酒店共同分摊部位:
1、地下三层:换热站、换冷站、水表间;
2、地下二层:水池机房;
3、地下一层:商业、公寓式酒店专用物业用房;
4、首层:接待厅、门厅、公共通道、接待厅物业用房、卫生间、电梯间、前室、楼梯间;
5、二层:楼梯间;
三、商业独自分摊部位:
1、地下一层: 空调新风机房、风道、排风竖井、进风竖井;
2、首层:强电间、弱电间、进风竖井、排风竖井;
3、1#、2#楼二至十层:厨房烟道;
4、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四、公寓式酒店独自分摊部位:
1、首层:门厅、楼梯间、电梯间、前室、室外楼梯、管道井;
2、1#、2#楼二至十层:楼梯间、电梯间、前室、室外楼梯、走道、强电井、弱电井、管道井、公用未封阳台;
3、1#、2#楼机房层:电梯机房、楼梯间、管道井;
4、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五、车库独自分摊部位:
1、首层:车库进风竖井、车库排风竖井;
2、1#、2#楼二至十层:车库排风竖井;
3、机房层:车库排烟井;
六、不分摊部位:
首层:门廊
双方一致同意,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首层商业等未参与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的建筑物、构筑物,除依法归国家所有的外,均属甲方所有,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甲方有权将其出租、抵押、转让,独立或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出卖人:中治地(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