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验收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规划事务处
三、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
四、申报材料
1、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定位图复印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复印件);
4、竣工图纸(建筑与结构部分)(原件);
5、由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原件);
6、相关部门要求的关于竣工验收的审查意见;
7、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真实,经初审符合受审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
2、现场勘察:由规划相关审批部门与申报单位联系人约定,并派人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
3、审批:市规划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法律、法规及申报资料、现场勘察结果作出规划行政审批意见。
4、办结: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在承诺时限(补充材料的时限除外)的次日到规划局咨询服务中心领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
六、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标准:行政性零收费
八:办公地点及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九、监督、联系电话、网址:
监督电话:2643000、2678567
窗口电话:3537067
自动查询电话:2619301
规划局网址:www . hfxzzx . gov . cn
www . hfsghj . gov . cn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合肥市规划审批手册(试行)